用心 用情 用力:宣恩高罗司法所当好为民服务“勤务员” -516棋牌

发布时间:2022-05-13 15:00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刘 磊 编辑:杨成佳
在宣恩县高罗镇,对在外服刑10多年的居民罗某来说,法治获得感是当他刑满释放回家后,高罗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其吃住等问题;对居民李某来说,法治获得感是在高罗司法所的帮助下,化解了他和堂妹因修公路而引发的矛盾,和好如初……他们从这些关乎切身利益的事件中感受到的法治获得感,正是高罗司法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司法服务结出的硕果。

村民阅读法治文化长廊上的法律知识。(资料图片)

高罗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纠纷。(资料图片)

全媒体记者 刘 磊

在宣恩县高罗镇,对在外服刑10多年的居民罗某来说,法治获得感是当他刑满释放回家后,高罗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其吃住等问题;对居民李某来说,法治获得感是在高罗司法所的帮助下,化解了他和堂妹因修公路而引发的矛盾,和好如初……他们从这些关乎切身利益的事件中感受到的法治获得感,正是高罗司法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司法服务结出的硕果。

化矛盾、保平安、普法律、促和谐——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近年来,高罗司法所坚持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化法治环境,让法治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守正创新 用心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借款合同中,应当如何支付利息?”“小区的物业服务人都有哪些职责?”……4月25日,漫步于宣恩县司法局高罗司法所法治文化长廊,法律春风迎面来。

该长廊是宣恩县司法局与高罗司法所为宣传法治教育特意打造,青瓦白墙、飞檐翘角、立柱桑墩的土家族苗族建筑景观里,铺满用漫画短文绘就的法治宣传文化,不时吸引路过的居民驻足学习。

该宣传长廊是高罗司法所平安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高罗司法所积极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加强普法宣传。

——组织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政法部门宣传工作,不断推进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针对各类普法对象,定制开展“3·8”妇女节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月税法宣传月、“6·5”环境保护日、“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近年来,高罗镇开展普法活动5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4万余人次。

如今,高罗镇居民的法律素养与法治意识正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

辖区居民在进步,自己也不能落后。高罗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采取集中学 自学、线上 线下学习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完善自我,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专业能力,切实为群众办更多实事。

“我们平时有矛盾纠纷、不懂的法律问题,只要找到司法所,他们都会及时帮我们解决!”高罗镇歌乐城社区居民吴先生说道。

2021年,该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用情调解 分级机制化解矛盾于“末梢”

调解基层纠纷,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虽然基层纠纷事不大,多为家长里短的矛盾,但调解起来却琐碎、复杂。

“面对上述情况,我们司法人员在工作中要讲方式方法,联动各方形成合力,用心用情帮助群众。”在基层扎根十几年的高罗司法所原所长袁明钊说。

近年来,高罗司法所坚持“1 4 n”调解模式与层级化解模式相结合,即由镇综治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办四部门配合,所涉单位参与具体纠纷调处,同时,创新“党建 调解”机制,成立“党员和事佬”协会,发挥多方作用,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疑难复杂案件不出乡镇”。

“这个调解方案我们很满意,谢谢你们!”近日,在九间店村,居民刘先生(化名)等人与爆破施工公司签下调解协议后对袁明钊感慨道。

刘先生等人的矛盾源于一场爆破施工作业,爆破施工后,50多户村民房屋墙体、房梁等被震裂,村民多次找相关单位协商赔偿问题,无果。

袁明钊等工作人员知晓该情况后,联合相关部门逐户逐人调解,并私人买礼物看望受伤的村民,最终通过给该公司负责人、村民讲道理、摆事实,在1个月内达成调解协议,让刘先生等人满意而归。

高罗司法所还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该镇已建立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明白人200人,形成了“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

近3年来,全镇共调处矛盾纠纷213件,调解成功20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2%。

“让群众满意,就是我们的初衷。我们将不断锤炼政治素养和提高服务质效,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高罗司法所所长陈禹含说。

用力帮扶 让“迷路者”重获新生

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也是基层司法所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高罗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监管和教育帮扶并重,以心换心,及时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你们每次来看我,我感到温暖又觉得惭愧,你们放心,我一定全力配合你们。”1月24日,看到前来走访的高罗司法所工作人员张艳彤,刑满释放人员罗某(化名)感动地说。

1月22日,罗某刑满释放回到村里,由于房子损毁,又无经济收入,暂住在侄女家。

1月24日,张艳彤走访发现,罗某思想稳定,本想出去打工,但新办理的身份证要两个月后才能拿到。为此,高罗司法所为他申请临时救助,于1月27日为他安排好固定住处,并给予500元慰问金。

一直以来,该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教育,落实每月走访一次严管对象、两个月走访一次普管对象、每季度走访一次宽管对象。工作开展以来,该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与此同时,高罗司法所加强定期走访和分析研判,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

——建立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完善村、镇一人一档的工作台账和基本情况表,按照不同情况将刑释解教人员分级进行帮教管理。

——按照“131”模式,即由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的3名工作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对1名帮教对象进行帮教管理,每月1次上门谈心,每季度1次走访,并制定针对性的帮教方案,落实各项帮教措施。

近3年来,高罗镇累计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373人,帮助13人成功实现就业,落实临时救助8人,落实安置房30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6人,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杨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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