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周家奂、郭霜、汪翠平)“这么多年,我看着小付长大,院里的叔叔阿姨都是他的亲人。现在,他有心去创业发展,我也放心了……”7月5日,负责小付教育引导工作的宣恩县福利院工作人员欣慰地说。当日,在宣恩县司法局椒园司法所内,一纸协议书的签订,见证了一名孤儿的健康成长。
据悉,小付系椒园镇黄坪村人,9岁时父母双亡,成为一名孤儿。宣恩县福利院于2013年2月正式接受其入院供养,承担其养护、教育、维护合法权益等工作。如今,小付已年满19岁,是一名大二在读学生。
小付父母生前所承包的黄坪村七组的山林土地被依法征收,所得征地补偿款共计32万余元,该笔款项由小付继承,并由抚养机构宣恩县福利院代为保管,小付根据生活需要,请求分期支付日常开支等费用。
今年7月,小付修完大二课程,步入实习阶段,特申请县福利院向其全额支付余下征地补偿款共计27万余元,用于创业。因小付已成年,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支配其财产权益,为保障本次支付事宜的合法公正性,宣恩县福利院联合椒园司法所,共同完成本次协议的签订,切实做好关爱孤儿“最后一公里”工作。
“感谢福利院10多年来对我的照顾和关怀,你们抚养我长大,给我家庭般温暖,现在我成人了,也会努力回报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小付说。
下一步,宣恩县福利院将进一步做好在院孤儿的抚养管护、教育引导、权益维护工作,秉承“温暖、尊重、守护”理念,做好扶助工作。椒园司法所将密切配合,共同护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