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州政府已先后发布实施了两轮妇女儿童发展10年规划,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全州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近日,恩施州政府印发实施《恩施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恩施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明确了全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为全州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意气风发迈向新时代。(本报恩施图片库 文 林 摄)
2020年终期评估显示,我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领域主要目标实现情况良好,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州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彰显,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日益优化。儿童健康、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更加有效,儿童优先发展和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得到切实保障,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2021年度恩施州“最美家庭”揭晓仪式现场。 (全媒体记者 杜 磊 摄)
随着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当前,是我州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彰显“土、硒、茶、凉、绿”五大特色优势,把恩施建设成为“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的关键时期,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编制好、实施好下一个10年“两个规划”,对在新的征程上推动我州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孩子们在恩施绿葱坡滑雪场快乐滑雪。(本报恩施图片库 李永恒 摄)
“两个规划”主要特点
突出党的全面领导。“两个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妇女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契合妇女儿童发展需求。聚焦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在关注妇女儿童生命健康的同时,更加关注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质量,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优生优育等,更加强调活得有质量、更有尊严。
适应新形势增加新领域新内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教育“双减”政策,充实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两个规划”分别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儿童规划新增加“儿童与安全”领域,促进儿童在人身、精神和网络等社会生活各方面得到保护。
密切结合州情实际。在保证全国、省设置目标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州情实际,更加彰显恩施优势,在妇女与环境、妇女与经济、儿童与教育等领域,有7项量化指标设定优于国家两纲和省“两个规划”标准。
恩施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引领妇女在恩施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同步协调发展
(三)坚持两性平等发展
(四)坚持妇女全面发展
(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
男女平等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在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家庭建设、权益保护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的发展。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得到大力弘扬。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水平得到提高,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八大领域
(一)妇女与健康
(二)妇女与教育
(三)妇女与经济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七)妇女与环境
(八)妇女与法律
五、重点目标
(一)妇女与健康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产前筛查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到9/10万以下。
3.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
4.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8%以上。
5.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控制在8%以下。
6.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7.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和日常专用消费品质量抽查复查合格率均达98%以上。
(二)妇女与教育
1.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
2.女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3.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4.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
(三)妇女与经济
1.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
2.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0%。
3.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
4.各类人才项目入选者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
6.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相关权益和集体经济的各项权益。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社会治理。
2.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3.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4.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5.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6.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妇女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3.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
4.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
5.提高对困难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新增领域)
1.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3.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不断拓面提质。
4.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5.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
6.支持家庭成员共同承担赡养老人责任。
7.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养育、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七)妇女与环境
1.提高妇女生态文明意识。
2.全州城镇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以上。全州8县(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率达到97%,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5%。
3.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
4.扩大农村清洁能源覆盖面。全州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超过83%。
5.配置婴幼儿照护空间和设施。
(八)妇女与法律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2.严厉打击性侵害、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3.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
4.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保护令的签发率逐步提高。
5.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6.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
恩施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健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缩小儿童发展差别,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优先保障儿童发展
(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四)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五)鼓励儿童主动参与
三、总体目标
促进儿童发展、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和法律保护领域的权益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成长环境,思想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全州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四、七大领域
(一)儿童与健康
(二)儿童与安全
(三)儿童与教育
(四)儿童与福利
(五)儿童与家庭
(六)儿童与环境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五、重点目标
(一)儿童与健康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2.新生儿死亡率降至3‰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
3.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超重、肥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6.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二)儿童与安全(新增领域)
1.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
2.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动物伤和中毒等意外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4.儿童药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8%。
5.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抽查复查合格率达到98%。
6.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
7.预防、减少、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8.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
(三)儿童与教育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5.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
7.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儿童与福利
1.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巩固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4.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和成年后就业。
5.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五)儿童与家庭(新增领域)
1.新婚夫妇、孕妇普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提供多元化家庭服务。
3.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4.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覆盖全体在校、在园学生家长。
(六)儿童与环境
1.关爱、尊重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2.培育儿童文化品牌。
3.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5.增加公益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6.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7.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影响。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1.落实儿童监护制度。
2.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3.预防、制止和打击针对儿童违法犯罪行为。
4.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5.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6.保障符合条件的儿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