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见习记者刘丽华 通讯员孟似虎、胡定虎)“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已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38份。”近日,鹤峰县卫生健康局书面回复该县人民检察院诉前磋商的办理情况。
针对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发现的“消”字号产品市场存在的不规范情况,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诉前磋商听证会议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整改检查。两家单位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到医疗机构和药店发放宣传单,要求商家张贴合理使用消毒产品等相关提示。
在医疗机构和药店自查整改基础上,鹤峰县卫生健康局组建工作专班,现场检查医疗机构44家;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药店76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38份。